光大置业有限公司选取低值易耗品(保洁工具及物料)供应商项目询价公告(二次)发表时间:2023-05-29 14:55 光大置业有限公司选取低值易耗品(保洁工具及物料)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具体公告事宜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光大置业有限公司选取低值易耗品(保洁工具及物料)供应商项目(二次) 二、采购方式:公开询价比价采购 三、采购内容:低值易耗品(保洁工具及物料) 四、商务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注册时间不少于三年,资本金不得低于100万元(存续期均不得低于一年); 3.供应商须提供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证明文件(格式自拟),并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 4.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供应商应具备自有库房,提供库房租赁合同或承诺函(格式自拟,一旦中标,我司会对库房进行考察,如存在弄虚作假现象,我司有权终止合作); 7.供应商须提供至少3个低值易耗品供销案例(按照供应商参与竞价的标段提供相应的案例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及盖章页,如工程工具及物料标段,供应商所提供的业绩应为工程工具及物料销售合同,其他合同无效); 8.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距投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9.已被我司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均视为无效报价; 10.供应商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标注税率; 11.供应商需提供股权关系或投资人信息证明材料; 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 以上文件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必须为清晰的PDF版,因字迹模糊或文件为图片格式,将视为无效报名;通过邮箱报名的文件,须扫描为一个文件,且文件名为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 五、报价要求: 1.响应文件须以招标人提供的询价公告为依据,响应单位在提交响应文件前, 应对本项目的有关询价范围、验收/检查标准、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交通情况等情况均详细研究明了,并在充分考虑各类影响因素,自身响应文件中报价风险以及中标后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合理确定自身的报价; 2.报价应已包含(但不限于)各种材料费、劳务费、运费、设备费、保险、因达不到服务标准的返工、配合、协调、办理相关手续、配合本项目各类临时活动的配合措施、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响应单位应对报价的准确性承担一切责任,如有任何错漏,后果自负; 3.响应单位的报价应为项目现场所需的显在和隐含的一切费用,询价工作结束后,中标单位对报价不得作任何调整; 4.响应单位应在响应文件所附的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年度计划用量仅作为参考); 5.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对同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视为废标; 6.询价清单项报价通过签订框架协议,对价格进行锁定,锁定期为一年(自签订协议日起一年)。 六、询价比价成交结果: 1.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最终供应商,即在满足商务资质要求的前提下,单一标段询价清单项内所有物品,按不含税单价计算总价,总价最低者为成交单位(恶意低价者除外,恶意低价认定标准——询价清单中某项物品,参照京东自营价格,畸高或畸低者,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2.议价及二次报价,我司有权根据第一次报价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议价环节,如需要进行议价环节,我司将通知进入第一轮比价环节的响应单位来我司进行议价,并接受议价供应商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以二次报价为准(二次未报价的,以第一次报价为准),成交供应商结果按照合理低价法确定最终供应商; 3.同一家响应单位只能参与一个标段的报价,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报价的单位最终只能选择一个标段作为有效报价; 4.供应商入围:除按照合理低价法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外,其他满足商务资质要求的供应商,由我司集采委委员评分后,得分85分以上的供应商将被纳入我司合格供应商库,询价清单以外的物品,可参与单独比价进行合作。如成交供应商中途终止合作(被发现欺诈、多次投诉物品质量及服务等问题),可由第二候选人按照报价清单价格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且我司有权选择是否递补); 5.成交供应商试用期:试用期为两个月,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多次被投诉问题等,我司有权终止合作; 6.续约:合同到期前两个月,成交供应商应提前对成交价进行确认,如无需作出价格调整,我司可与其续签一年,如进行价格调整,我司将启动公开询价比价工作。 七、重新发起招标的情形 1.有效响应单位不足三家,无法满足招标数量要求的; 2.发现响应单位相互串通投标的; 3.响应单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4.响应单位以向集采委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5.所有响应单位报价均高出我司预算(预算在询价比价公告前,已由公司批准,但不向外公布)的。 八、项目实施具体要求:
|